东易日盛装饰公司 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占公司总股本的5.99%,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4,195,369股,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玖鹏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四、备查文件玖鹏基金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减持计划1、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注: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玖鹏大鹏精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玖鹏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风晓论文网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别提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玖鹏大鹏精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玖鹏基金”)因资金需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玖鹏基金持有公司股票25,150,000股。

特此公告,(二)承诺履行情况玖鹏基金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限售承诺事项,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玖鹏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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